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文件
(2009)皖凯律行管字第14号
关于开展“刑事辩护技巧”专题学习和刑事案例研讨(即事务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活动的通知
本所各位律师、实习律师及工作人员:
根据《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学习制度》的规定,定于二OO九年七月二十六日下午三时整,在本所会议室开展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活动,请准时参加。
本次学习的内容:1、刑事辩护技巧,主讲人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唐曙;2、俞某某贪污罪案例讨论,主持人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主任黄迎春。
(另外,本所全体参会人员在会后参加所内卫生集体清洁活动,并不得请假。)
特此通知。
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
2009年7月17日
主题词: 举行 第十一次 集体学习 通知
报:/
发:本所全体律师、实习律师及工作人员、本所行政事务部
印数共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