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文件
皖凯律行管字【2011】第07号
关于开展事务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活动的通知
本所各位律师、实习律师及工作人员:
根据《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学习制度》的规定,定于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五日上午九时整,在本所会议室开展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活动,请准时参加。
本次学习的主题:1、听庭规则及评分标准的解析(主讲人:黄迎春主任)。2、案件讨论(讨论内容:同一起交通事故造成一家数人死亡案件的诉讼主体确定和交通事故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能否得到被扶养生活费)(主持人:黄迎春主任)。
特此通知。
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
2011年06月20日
主题词:关于 开展 第二十五次 集体学习 通知
报:/
发:本所全体律师、实习律师及工作人员、本所行政事务部
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 2011年06月20日印发
印数共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