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文件
皖凯律行管字【2011】第11号
关于开展事务所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活动的通知
本所各位律师、实习律师及工作人员:
根据《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学习制度》的规定,定于二O一一年八月二十七日上午九时整,在本所会议室开展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活动,请准时参加。
本次学习的主题:1、《招投标全过程法律服务若干问题探讨》(主讲人:吕成律师/博士);2、继续学习“执业为民”相关文件和相关规章(主讲人:黄迎春主任)。
特此通知。
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
2011年08月19日
主题词:关于 开展 第二十七次 集体学习 通知
报:/
发:本所全体律师、实习律师及工作人员、本所行政事务部
印数共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