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文件
皖凯律行管字【2011】第15号
关于开展事务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活动的通知
本所各位律师、实习律师及工作人员:
根据《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学习制度》的规定,定于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上午九时整,在本所会议室开展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活动,请准时参加。
本次学习的主题:1、《法律援助的相关问题》(主讲人:黄迎春 /主任);2、财产保险案例等研讨(主讲人:黄迎春/主任)。
特此通知。
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
2011年11月20日
主题词:关于 开展 第二十七次 集体学习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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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本所全体律师、实习律师及工作人员、本所行政事务部
印数共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