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文件
皖凯律行管字【2012】第03号
关于严格执行本所社会保险制度的通知
本所各专职律师:
合肥市律师年度考核工作将于3月份启动,为了使本所及本所的专职律师顺利通过2011年的执业年度考核,本所将严格执行业已制定的专职律师社会保险制度,请各位专职律师(包括合伙人)于二月底前将相关社保手续转移至本所,并按相关规定交纳费用。
特此通知
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
2012年02月20日
主题词:关于 严格执行 社保制度 通知
报:合肥市司法局
发:本所全体专职律师、工作人员、本所行政事务部
印数共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