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4-05浏览次数: 次
关于组织律师、实习律师参与听庭活动的通知
本所各位律师、实习律师:
根据《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实习律师听庭制度》的规定,本所决定对本所黄迎春、陈学娟律师代理的叶鹏飞等诉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本案涉及的焦点:保险条款的效力认定)一案进行旁听,该案开庭时间为二O一二年四月六日(星期五)上午十时整,地点: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第六法庭,请准时参加。
特此通知。
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
2012年04月04日
主题词:关于 组织 听庭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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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发:本所全体律师、实习律师及工作人员、本所行政事务部
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 2012年04月04日印发
印数共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