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26日上午,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举行第八次集体学习活动,本次集体学习活动的主题是“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整个学习活动由本所主任黄迎春主持。首先,黄迎春主任带领全体律师学习了科学发展观的主要内容,并分别从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科学发展观的目的、实现科学发展观坚持的基本路线、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科学发展观的必由之路和科学发展观的根本保障等八个方面深入浅出的分析了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随后,黄迎春主任又联系本所的软硬件建设、律师自身素质建设和本所的规章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了阐述。黄迎春主任强调,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不仅仅是本所党员的首要任务,也是本所民主党派律师和无党派律师的首要任务。全体律师要以高度的政治热情,以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更新事务所发展理念,为本所实现跨越式发展建言献策;全体律师要紧紧把握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坚持以人本,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目的,不但要提高业务素质,而且还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为构建和谐社会和构建和谐合肥做出自己的贡献。
黄迎春主任的讲话结束后,本所全体律师均结合自己的业务及本所的发展状况各自发表了对“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深刻体会,大家一致认为:律师不但是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重要力量,而且也是构建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在今后的执业活动中,我们不但要埋头拉车,而且也要抬头看路。要竖立正确的人身价值观和执业观,为构建和谐合肥做出自己的贡献。
(文字编辑;本所通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