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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凯律行管字【2013】第16号
关于召开凯安律师事务所第二十二次合伙人会议通知
本所各合伙人:
兹订于二0一三年十一月九日上午九时整,在本所会议室召开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第二十二次合伙人会议(特别会议),请您准时参加会议。各合伙人若有议案需要提请本次合伙人会议讨论,请填写议案标题和议案的具体内容,并及时将所提议案向本所负责人提出;提出议案的截止时间为二O一三年十一月八日十八时。
特此通知
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黄迎春
二O一三年十一月三日
附:会议议程及议案征集程序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主题词: 关于 召开 二十二次 合伙人会议 通知
报:/
发:本所全体合伙人、本所行政事务部
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 2013年11月03日印发
印数共8份
附件一,本次合伙人会议讨论的议案如下:
1、审议合伙人黄迎春律师退伙申请;2、审议本所变更执业场所的议案;3、审议本所合伙人按程序提出的其他相关议案。
附件二,本次合伙人会议新议案征集表:
议案标题 |
议案的具体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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