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26日上午九时,凯安所组织召开了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活动,此次学习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再次启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本所全体律师,实习律师及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黄迎春主持,凯安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副主任解青传达了《合肥市律师协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黄迎春主任结合本所实际发表了“关于事务所科学发展的讲话”,强调了广大律师特别是党员律师要提高认识,认真落实,确保学习实践活动见成效。
本所首次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时间是2009年4月26日,再次开展此项活动,是根据合肥市律师协会的统一要求和安排,着重强调了本所的党支部和党员律师在本次学习活动中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