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文件
皖凯律行管字【2010】第03号
关于开展事务所第十六次集体学习活动的通知
本所各位律师、实习律师及工作人员:
根据《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学习制度》的规定,定于二O一O年三月二十七日上午九时整,在本所会议室开展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第十六次集体学习活动,请准时参加。
本次学习的内容:1、传达市律协《2010年律师协会工作要点》,传达人黄迎春主任;2、介绍岳西县天堂镇回龙社区七星村民组诉岳西县人民政府、岳西县国土资源局征收土地行政给付一案的经过,介绍人朱波副主任;3、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主讲人黄迎春主任。
特此通知。
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
2010年3月17日
主题词:关于 开展 第十六次 集体学习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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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本所全体律师、实习律师及工作人员、本所行政事务部
印数共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