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文件
皖凯律行管字【2012】第09号
关于开展事务所第三十一次集体学习活动的通知
本所各位律师、实习律师及工作人员:
根据《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学习制度》的规定,定于二O一二年五月二十七日(星期日)上午九时整,在本所会议室开展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第三十一次集体学习活动,请准时参加。
本次学习(活动)的主题:1、传达《行风建设提升年实施方案》(传达人:黄迎春 /主任);2、新刑诉法给律师带来的机遇与挑战(主讲人:黄迎春 /主任);3、开展全所清洁卫生活动(参加人:全体律师、实习律师、工作人员)。
特此通知。
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
2012年05月21日
主题词:关于 开展 第三十一次 集体学习 通知
报:/
发:本所全体律师、实习律师及工作人员、本所行政事务部
印数共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