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文件
皖凯律行管字【2012】第08号
关于组织律师、实习律师进行二次听庭活动的通知
本所各位律师、实习律师:
根据《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实习律师听庭制度》的规定,本所决组织你们对本所律师黄某某诉上海绿地集团合肥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房屋渗漏赔偿)纠纷案进行旁听,该案被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民事纠纷示范庭审案例,并将全部庭审过程实行网络直播。本案开庭时间为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星期四)下午十四时四十分整,地点: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六法庭,请准时参加。
特此通知。
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
2012年04月24日
主题词:关于 组织 二次 听庭 通知
报:/
发:本所全体律师、实习律师及工作人员、本所行政事务部
印数共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