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6-19浏览次数: 次
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文件
皖凯律行管字【2014】第01号
关于本所主任、副主任工作分工的通知
本所各律师、实习律师、工作人员:
根据《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章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现对本所主任和副主任的工作分工作如下安排:
主任黄迎春负责本所的全面工作;经主任黄迎春授权,副主任解青、彭昆协助主任工作,副主任解青负责律师执业监察、档案管理工作及因临时工作需要由主任授权的其他管理事务;副主任彭昆负责所内财务支出复核、律师业务及因临时工作需要由主任授权的其他管理事务。
特此通知。
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印)
二O一四年一月二日
主题词: 关于 主任、副主任 工作 分工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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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发:本所全体专职律师、工作人员、本所行政事务部
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 2014年04月28日印发
印数共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