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文件
皖凯律行管字【2013】第15号
关于开展本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的通知
本所各律师、实习律师、工作人员:
根据《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学习制度》的规定,定于二O三年八月三十一日(星期六)上午九时整,在本所会议室举行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活动,请准时参加。
本次学习的主题:1、传达市律协《合肥市律师行业2013年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主持人:黄迎春 /代主任)。2、开展“中国梦、我的梦”座谈(主持人:黄迎春/代主任)。
特此通知。
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印)
二O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 关于 开展 第四十次 集体学习 通知
───────────────────────────
发:本所全体专职律师、本所行政事务部
印数共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