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文件
皖凯律行管字【2013】第13号
关于开展本所第三十九次集体学习的通知
本所各律师、实习律师、工作人员:
根据《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学习制度》的规定,定于二O三年七月二十七日(星期六)上午九时整,在本所会议室举行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第三十九次集体学习活动,请准时参加。
本次学习的主题:1、传达省厅《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律协关于实施促进西部地区律师业发展“百千千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局“全市律师事务所联系司法所律师联系司法所长活动实施方案》(主持人:朱波 /副主任)。2、进行部分案件研讨(主持人:朱波/副主任)。
特此通知。
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印)
二O一三年七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 关于 开展 第三十九次 集体学习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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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本所全体专职律师、本所行政事务部
印数共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