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文件
皖凯律行管字【2013】第09号
关于组织律师、实习律师参与听庭活动的通知
本所各位律师、实习律师:
根据《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实习律师听庭制度》的规定,本所决定对本所黄迎春律师代理的丁二妮等诉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本案争议的焦点:保险合同生效的时间及保险合同的效力认定)一案进行旁听,该案开庭时间为二O一三年五月六日(星期一)下午三时整,地点: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第六法庭,请准时参加。
特此通知。
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
二0一三年五月二日
主题词:关于 组织 听庭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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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本所全体律师、实习律师及工作人员、本所行政事务部
印数共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