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9-05浏览次数: 次
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文件
皖凯律行管字[2014]第16号
关于对吕海波律师发表的论文给予奖励的决定
本所各律师、实习律师及工作人员:
本所吕海波律师的《浅谈合肥小区业委会成立及运行难》一文,在《住宅与房地产》杂志总第376期发表。根据《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学术论文奖惩制度》第七条(2)项的规定,本所决定对吕海波律师奖励人民币陆佰元整。
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
二0一四年九月五日
主题词: 关于 论文发表 奖励 决定
报:/
发:本所全体律师、实习律师及工作人员、本所行政事务部
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 2014年9月5日印发
印数共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