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文件
皖凯律行管字【2015】第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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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孙业康律师表彰奖励决定的通知
本所各律师、实习律师和工作人员:
孙业康律师在全市律师维护职工权益工作中成绩优异,经评选,被合肥市总工会、合肥市司法局授予“合肥市维护职工权益优秀律师”(见合工[2015]12号文件)。孙业康律师取得的成绩不仅是其本人的荣誉,同时,也是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的光荣。为表彰孙业康律师的在合肥市维护职工权益方面作出的贡献,根据《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先进律师评选和奖励规则》第八条第二款、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所对孙业康律师奖励人民币600元整。同时,本所号召全所律师、实习律师和工作人员均能以孙业康律师为榜样,认真学习,努力办案,为把本所建设成为品牌化律师事务所而努力工作。
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
二O一五年四月十七日
主题词: 关于 对孙业康 表彰奖励 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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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本所全体律师、实习律师、工作人员、本所行政事务部
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
2015年04月17日印发
印数共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