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 王昊律师 各位评委、各位律师同仁: 大家好。我叫王昊,来自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律师,请亮出你的光芒》。 律师,请亮出你的光芒 有人说律师是一个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天使;也有人说律师是钻法律空子赚钱,替坏人说话的魔鬼。事实上,律师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律师是通过司法活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今年6月1日开始施行的新律师法对律师的职业性质进行了重新界定,明确了律师职业使命和社会责任。新律师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这个定义表明律师不是仅仅为自己谋身立命,还为社会进步担当重任。虽然,律师在人们心目中早已成为法律正义的化身,然而在过去仍然被定位为法律执业者,他的使命和责任没有被写入法律文本,现在,新律师法为律师正名-律师是崇高的自由职业者,律师职业是我们可以为之奉献一生的事业。 律师,在现实的语境下,应当成为法治理念的宣传员。无论是法庭上的慷慨陈词,还是法庭下对当事人的温言解释,律师通过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独特视角,向世人诠释着法律,使得纸面上冷冰冰的法条转化成了实践中活生生的正义。但律师的工作意义,并不仅仅局限于为当事人谋求个案的公正结果,更在于通过一个个具体的个案,向全社会传播法律知识和观念,帮助民众树立对法治的信仰。 律师应当成为弱势群体的代言人。任何社会都存在着各种弱势群体,他们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维护,是衡量社会公正的关键性指标。在救助社会弱势群体的各种具体路径中,来自律师的援助有着特别的意义。一方面,在专业知识和能力的支持下,这种救助能够使弱势群体实现法律意义上的公正,获取更具保障性的救助;另一方面,对于弱势群体的关怀,也有利于改善律师的社会形象、提升律师的精神品格,使律师职业不再局限于谋生的羁绊,而是升华成公理的事业、良心的事业。 律师应当成为社会改革的推动者。在现代民主法治国家,律师在政治生活、社会生活中,往往扮演着讨论治国良策、推动社会改革的重要角色。美国历史上多位总统出身于律师行业就是一个明证。近年来,在中国的公共生活中也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律师身影。他们或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身份参政议政,以法治理念和专业知识影响公共决策;或对现实的社会病症、司法弊端提出尖锐批评,提供改革方案。在中国体制改革、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律师对公共生活的积极介入,律师的理性思维对法律政令等公共决策的有效渗透,无疑将对国家的民主法治进程提供特别的推动力。 在我们身边,每天都有许多律师在从事着虽然微小但却无不展现律师职业使命和社会责任的事,他们或为弱者申冤,或与强权抗争。他们一如既往的坚守着律师岗位,为当事人合法权益,为社会公平正义,敢于冲破黑暗,开启光明,他们身上闪耀着虽如星火但却耀眼的光芒。 我刚进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时,经常见到一位年近6旬的老人来所里哭诉,她被丈夫无故殴打、无情的赶出家门,现在靠打零工和好心人的接济度日。所里黄迎春主任听了,深为同情她的可怜遭遇,气愤其丈夫的无良行为,遂决定为她主张合法权益。孙业康律师担起重任,自费为其代理诉讼活动。孙律师顶严寒、冒酷暑,到淮南、肥东调查取证,一年多来,始终不弃。经过大量细致的工作,案件终于摆到了法官的案头。而此时,孙律师已经为她花费了1000多元。虽然现在这位老人依然没有回到那本属于她的家,但她充满了希望,因为有律师在帮助她。她不只一次在所里落泪,为律师的无私帮助而落泪,为律师的辛苦无怨而落泪,她总是说,有你们这些好心人,我一定能拿回我应得的东西,到那时,我一定要好好感谢你们。面对这质朴的信任,孙律师没有用华丽的语言给予承诺 ,而是更加细致、更加努力的为她办理案件,因为孙律师已经暗下决定,一定要帮这个可怜的老人争回她应得的权益,并且绝不吃她一顿饭,收她一分钱。 这就是律师,我们身边的许许多多默默奉献的群落中的一员。他们没有显赫的名声,没有豪言壮语,他们通过自己的行动诠释着律师的职业使命和社会责任、捍卫了律师神圣的尊严—律师不是为钱而忙碌,而是为公平和正义而奔走。他们身上闪现着正义的光芒,这光芒足可驱走一切黑暗,荡涤一切污浊,为冤屈困顿的人带来光明。 个体的律师, 也许只是一个平凡而渺小的角色, 但我们不能因此放弃职业使命和社会责任.因为我们身处一个变革的国家、一个特殊的时代,如果与这样的国家和时代失之交臂, 不仅是社会的损失,也是律师的遗憾。群体律师的力量,将不再渺小,足可撼动一切不法、不公。 律师,请亮出你的光芒,因为有了律师的光芒,黑暗才会少一些,光明才会多一些。 最后,引用苏东坡的三句话结束我今天的演讲并与诸位同仁共勉:守道而忘势,行义而忘利,修德而忘名。
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