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1-26浏览次数: 次
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文件
皖凯律行管字【2014】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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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本所第四十八次集体学习的通知
本所各律师、实习律师、工作人员:
根据《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学习制度》的规定,定于二O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星期六)下午二时三十分,在本所会议室举行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第四十八次集体学习活动,请准时参加。
本次学习的主题:1、《律师制度改革与律师的专业化发展》(主讲人:黄迎春/主任);2、《离婚案件办理过程中对相关司法解释的具体理解、领会和运用》(主讲人:许庆胜/合伙人)。
特此通知。
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印)
二O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 关于 开展 第四十八次 集体学习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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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发:本所全体专职律师、实习律师、本所行政事务部
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 2014年12月25日印发
印数共5份